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25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淮校区特岗工作人员22名(编制外合同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学科创建高校。

二、组织领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特岗工作人员共22名,工作地点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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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实验楼1206办公室。

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负责所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和最高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江淮校区特岗工作人员报名简表一份(附件2)(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理论、校史校情等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笔试成绩将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由学校人事处和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的相关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要求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体检人员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特岗工作人员(编制外合同制)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376-2550615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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