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河南师范大学刘晓红老师应邀来到安阳师范学院为国培培训班学员就《幼儿教师法律意识与儿童权利保护》作专题讲座。
讲座上,刘晓红老师从儿童被侵权的表现、儿童拥有哪些合法权利、典型案例分析、如何保护儿童权利不受侵害四个方面全面深刻分析了作为幼儿教师应具有的法律意识,并且图文并茂的为大家讲解了国内国外儿童的权利——生存权、健康权、相当的生活水准权、安全的生活环境权以及儿童的生命发展权等。
课堂的最后,刘晓红老师为大家分享了弗洛伊德的一句话:向儿童学习,以儿童为师,以儿童为父。大家都通过几天的理论知识学习,学员们在幼儿园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有了新的解答,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教育学院国培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