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刘晓红博士来到安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国培班的学员们开展有关幼儿园教师法律、法规意识与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课程。
刘晓红博士主要讲了儿童被侵权的表现、儿童拥有哪些合法权利、典型案例分析、如何保护儿童权利不受侵害四个方面的内容。他首先向学员们展示了几组幼儿教师虐待学童的照片以及社会上的案例,来引出这样的事情之所以发生的四个原因:无知、无视、无德、无心。儿童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虐待儿童侵犯了儿童的权利。保护儿童权利有以下几个原则:不歧视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刘教授认为,正是因为重男轻女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现在社会上出现“男孩不男,女孩不女”的现象;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特殊保护原则。
无论是儿童还是胎儿,都享有生存权,他们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他们需要平等和人权,法律面他们与成人一样平等,我们应该关爱儿童、保护儿童、敬畏儿童、感恩儿童。希望国家能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儿童健康发展。
教育学院记者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