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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准考证及3月份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通知
2013-10-08 14:18  

 

各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文明大道校区):

2013年3月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已到我校,2013年9月份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于9月21日进行。请贵单位安排一名老师于9月16日(周一)到教务处考务科(和容A楼126房间)领取2013年9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准考证和2013年3月份计算机等级证书,及时发给相关考生,并通知学生到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以免影响考试。校外考生请到教务处考务科(和容A楼126房间)领取准考证。

                               

 

                教务处

                                                                             2013年9月15日

 

 

 

附件:

1、关于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通知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事项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机试考场规则

 


关于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通知

 

学校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按上级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33号令处理违纪考生,处理绝不姑息。

1.坚决杜绝移动工具作弊,不允许携带一切移动工具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将移动工具交监考老师,若在考试中被监考老师发现携带有关通讯工具视为违纪作弊。

2.对违纪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第三十条,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第九条,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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