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其中博士毕业生31名,硕士毕业生1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世界文化遗产——殷墟所在地、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设20个学院、3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 1个创业学院。开设1个硕士专业、6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学校占地1796 亩,教职工1357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硕士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7.教师岗位硕士毕业生要求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毕业生要求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书、年级长、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安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2,进入“安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邓钠、魏晨希。联系电话:0372-290010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2900101(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2-2900005(安阳师范学院监察处)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 件:
安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需求专业
|
学历
|
数量
|
备注
|
1
|
文学院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博士
|
1
|
|
2
|
历史与文博
学院
|
考古学、博物馆学
|
博士
|
1
|
|
3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物联网技术
|
博士
|
3
|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生物学
|
博士
|
2
|
|
5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子材料与器件
|
博士
|
1
|
|
6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政治学(治理方向)
|
博士
|
1
|
|
7
|
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
|
1
|
|
8
|
法学院
|
诉讼法学、法理学
|
博士
|
1
|
|
9
|
行政法学、刑法学
|
博士
|
1
|
|
1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博士
|
1
|
|
11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环艺设计
|
博士
|
2
|
|
12
|
数学与统计 学院
|
金融统计
|
博士
|
1
|
|
13
|
概率论、应用数学
|
博士
|
1
|
|
14
|
体育学院
|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
博士
|
1
|
|
15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人文地理、城市规划、旅游管理
|
博士
|
2
|
|
16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博士
|
1
|
|
17
|
应用心理学
|
博士
|
1
|
|
18
|
传媒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博士
|
2
|
|
19
|
商学院
|
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创业教育/互联网创业方向)、网络营销、电子商务
|
博士
|
2
|
|
20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力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
|
博士
|
1
|
|
21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博士
|
1
|
|
22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2
|
|
23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
|
博士
|
1
|
本、硕、博专业一致
|
24
|
建筑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
硕士
|
1
|
|
25
|
结构工程
|
硕士
|
1
|
基建处
|
26
|
传媒学院
|
戏剧与影视学
|
硕士
|
2
|
|
27
|
商学院
|
会计学
|
硕士
|
2
|
含财务处1人,要求本科、硕士专业一致
|
28
|
财务管理
|
硕士
|
1
|
29
|
经济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硕士
|
1
|
要求本科为数学专业
|
30
|
美术学院
|
书法
|
硕士
|
1
|
本、硕专业一致
|
31
|
音乐学院
|
合唱指挥
|
硕士
|
1
|
本、硕专业一致
|
32
|
学生处
|
辅导员
|
硕士
|
5
|
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毕业生要求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书、年级长、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