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要求,结合《安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办发〔2017〕8号)现将教育学院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到2021年9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经公示,无人反映问题,现结束公示并将公示名单撤回。
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4日